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

2016年的iBond (II)

早前已獲悉抽中兩手iBond,和自己估計的一樣,詳情可參考《2016年的iBond (I)》。


今天iBond 6(4231)可在公開市場買賣,見到iBond的價格由最高$104.3往下跌至$103.35,由始至終沒到達我心裡覺得需要沽售的價格,所以維持原有的決定,繼續持有直至到期為止。

由於iBond 6的年期為三年,每六個月獲發一次與香港通脹掛鈎的利息,而最少會有一厘。

2015年的平均通脹是2.5%,假設未來3年的經濟會向下滑,未來通脹率跌致只有2%,計算未來的現金收入如下:

FV =  100(2%) + 100(2%) + 100(2%) + 100 = $106

若用$104.3及$103.35來計算未來通脹率可以嗎?

104.3 = 100(r%) + 100(r%) + 100(r%) + 100
r = 1.43%

103.35 = 100(r%) + 100(r%) + 100(r%) + 100
r = 1.12%

若果未來3年的平均通脹是低於1.43%,那麼我便應在$104.3沽售手上的iBond。同一道理,若果未來3年的平均通脹是低於1.12%,那麼我便應在$103.35沽售手上的iBond。

可是我覺得香港未來的平均通脹不會低於2%吧?大家有何意見,不妨留言探討。


7 則留言:

  1. 好題材,還有政府1厘的包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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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由於有1厘包底,持有iBond便不擔心經濟急速下跌帶來的投資損失。

      看數字的話,以收市價計算,若通脹是介乎1%至1.12%,我便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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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嗯...睇完後有以下兩個疑問,求各位高手討論及解答。

    1. 持有iBond $10,000 要到3年後贖回,3年分期所回收之利息及本金共$10,600 與現在立即回收$10,400比較,哪個價值較高? 假設通脹情況下,越遲收回實際價值越低。

    2. 賣出iBond後所得金額,據以上比較,將全數原封不動保存3年,不賺不蝕。如賣出$10,400後,3年內只需有0.02%即可達持有iBond的$10,6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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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雖然我不是高手,但醉心兄的問題很好,作為另一文章的題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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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上面計錯數0.02%實為2%,小弟補個留言糾正返,以免誤導咗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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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應該計P.V.吧,但反正個discount factor係constant(by assumption i presume),個答案應該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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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michael的留言,但用PV的方程式,得出的PV只會是$100,因為回報是用通脹率來計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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