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

錢生錢,再生錢 (II)

上篇錢生錢,再生錢(I)提到,銀行的賺錢模式,其中一樣是將我的存款借給有需要的人,如買樓置業的人士,從中獲利。


我們能夠複製這個模式嗎?能複製這個模式,需要有幾個條件:

1)要有人肯借錢給你
2)要找到一樣更賺錢的工具生息
3)要按時還款,或別人有需要時,可以即時提取

條件2不難達到,巿面上有很多高息產品,所以只要控制利息支出,便能獲利。

條件3也不難達到,因為可以和其他人訂定每月還款金額,必要時,可以把高息產品賣出套現。

唯有條件1比較難做到,試問一個陌生人,為何會有人肯借錢給你?剩下只有親戚或朋友,但俗語有云:講錢傷感情,久不久新聞也會報導某人因錢財問題和他人有糾紛。所以,條件1是難以達成。

既然很難找人借錢,有沒有其他方法?這時我想起大富翁這個遊戲。玩大富翁時,當自己沒有足夠的金錢給對手,可以選擇把地抵押換取金錢或將屋賣掉!所以不想問別人借,不如想想自己有無任何資產可以抵押或多餘的資產賣掉?

將多餘的資產賣掉(如沒用的電器)變成會生錢的工具,這方法沒有多大風險,只是變賣的金錢不會太多。將資產抵押這種想法有一定風險,例如將自住樓加按套現,萬一樓價下跌,層樓隨時變為負資產,再不幸所買的高息產品價格也下跌,變成雙重損失。當然,沒有任何迫切需要的話,可以繼續持有樓及高息產品,靜待將來某天回升。

想到這裡,還原基本,要錢生錢,前提是你要有錢!沒有第一筆資金,這想法只會是空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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